发改委将不受理专用汽车跨品种产品申报
国家发改委网站近日发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促进运输类专用汽车结构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称《通知》)称,在2008年12月31日之前,除符合有关规定的以外,不再允许运输类专用汽车企业跨品种生产,国家发改委不受理专用汽车企业跨品种的产品申报。 发改委称,为促进产品结构调整,推进车辆产品技术进步,抑制专用汽车产能过剩,所以下发此《通知》。《通知》称,运输类专用汽车产品主要是指普通半挂车和采用二类底盘改装的自卸汽车、罐式汽车、厢式汽车和仓...
发布时间:2011-10-26